跳到主要內容區

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

為避免工作者在工作相關的環境中遭受虐待、威脅或攻擊,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、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,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而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
職場評估可能或已經遭受下列四種類型之不法侵害:
(一)職場暴力:肢體,如毆打、踢、推、捏、拉扯等;言語,如攻擊性的恐嚇、罵髒話等。
(二)職場霸凌:心理,如威脅、恐嚇、排擠、咆哮、羞辱、冷嘲熱諷、否定價值、吹毛求疵等。
(三)性騷擾:如性要求、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言詞行為、語言或肢體攻擊性傾向。
(四)就業歧視:如年齡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容貌、身心障礙歧視等。



*逐年依序請三校區輪流,各單位主管依公告填寫風險評估表。
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
填表人員:各 一、二級單位、學術單位(各系所),由主管指派熟悉單位環境同仁。
表單下載: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(空白填寫)
參考範例: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(填寫範例)

資料來源:勞動部職安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(第四版)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