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國立屏東大學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依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」第16條規定,新僱教職員工或在職教職員工於變更工作前,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。
敬請本校 111年度新進員工務必參與教育訓練課程,其課程時間如附件,可至本校活動報名系統 或 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 (dgpa.gov.tw)報名,如有疑問可撥打分機13901徐護理師洽詢。
敬請本校 111年度新進員工務必參與教育訓練課程,其課程時間如附件,可至本校活動報名系統 或 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 (dgpa.gov.tw)報名,如有疑問可撥打分機13901徐護理師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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